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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亿!河北大厂回族自治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PPP项目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2020-08-28 作者: 来源: IBS 生物质能源高峰论坛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厂回族自治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厂回族自治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PPP项目

  项目编号:DGZCG-[2020]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新华1949园区西门口第20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PPP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DGZCG-[2020]3号

  采购人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安东街110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新华1949园区西门口第20栋

  采购数量:1

  采购金额:26400.00万元

  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项目实施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

  项目周期:项目整体的特许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含建设期)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当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投资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本项目申请。

  4、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状况良好,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5、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投资人及投资人的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曾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述的不良行为。

  6、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无不良记录。


  7、已通过本项目PPP资格预审的投标人。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0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自行下载,注意及时查看是否有澄清或修改。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6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20年6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大厂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创业大厦内西门二层)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辛江围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备注: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在开标现场提交: 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②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LFTF格式)一份(存储介质:U盘),单独密封提交;③word版本投标文件壹份(存储介质:U盘),单独密封提交;④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七份(A4纸打印并胶装),密封提交。注:投标人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公告链接:


  备注:

  (1) 在疫情防控期间进场的项目,投标人限派1名。

  (2)身体出现发热(高于37.3℃)、乏力、肌肉酸痛、咳嗽等症状以及来自湖北及其他地区且隔离未满14天的各类人员,不得进入交易中心参加交易活动。

  (3)自觉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防疫信息登记、填写承诺书等工作。防疫信息要如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如出现隐瞒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报告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

  (4)现场开标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尽量分散等候、隔空就坐,开标完毕立即离场。


  文章链接:环保在线

http://www.hbzhan.com/news/detail/135297.html